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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 找厦门泊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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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停车难问题
    2016-06-24 10: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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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难”一直是困扰市民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出行环境,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厦门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建设局副局长许勇铁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2016-06-02 09:04:00]

    主持人:   许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 [2016-06-02 09:04:00]

    许副局长: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2016-06-02 09:05:00]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为什么要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谢谢! [2016-06-02 09:06:00]

    许副局长:  一是近年来,我市小型汽车保有量迅猛发展,2015年同比上年增长17.68%,截止20163月,全市小型汽车94.7万辆,而停车位仅45万个左右,停车供需不平衡,特别是老城区中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等周边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亟待综合解决。 [2016-06-02 09:08:00]

    许副局长:  二是去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对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十分重视,20159,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20161月,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意见。为贯彻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本《实施意见》。 [2016-06-02 09:10:00]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2016-06-02 09:10:00]

    许副局长:  该《实施意见》自2016520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原有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八部分二十二点。主要有:目标任务、落实规划突出建设重点、加大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力度、挖掘其他的停车设施建设资源、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停车设施运营管理等。 [2016-06-02 09:12:00]

    主持人:   请问我市应该建立哪些停车供应体系呢? [2016-06-02 09:13:00]

     许副局长:  通过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建立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分区制定差异化的停车设施供应标准,合理地引导我市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老城区停车设施的历史欠账,推动新区按照标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建立有序的停车供给机制。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应严格执行停车设施规划配建标准,按规划要求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并进行公示。 [2016-06-02 09:16:00]

    主持人:   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2016-06-02 09:16:00]

    许副局长:  我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重点:一是商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等停车需求集中区域及公共服务设施周边;二是机场、车站、码头等大型公共交通设施以及轨道交通站点、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旅游集散地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 [2016-06-02 09:18:00]

    许副局长:  按照“谋划一批、生成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用一批”的思路提出今后五年我市公共停车设施滚动建设计划,推动项目建设。今年全市将新增4000个以路外公共停车泊位,到2020年将新增2万个以上。这些停车泊位不含新建的住宅区(楼)、商贸写字楼、超市、医院、机关事业等单位及其他公共设施按规定应当配套建设的停车泊位。 [2016-06-02 09:20:00]

    主持人:   我市将利用哪些地块来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2016-06-02 09:20:00]

     许副局长:  厦门本岛区域范围内3000平方米以下的地块(含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建的人防工程要实行“平战结合”,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要逐步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充分利用新建的道路、广场、操场、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提高土地的复合利用率;轨道交通开发建设单位结合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站等配建的P&R(驻车换乘)停车设施。 [2016-06-02 09:23:00]

    主持人:   我市鼓励哪些停车设施的建设呢? [2016-06-02 09:23:00]

    许副局长:  

    一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红线范围内的空地、厂房、仓库等自有用地、既有建筑内部空间,新建、扩建、改建停车设施。   

    二是鼓励建筑区划内增建停车设施。建筑区划内停车设施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可以在满足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建筑区划内合适场地建设地上机械式停车设施,或对既有自走式停车场扩容改造为机械式停车设施;也可以在不减少建筑区划内绿地率、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件的前提下,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后,申请利用本建筑区划内公共绿地、广场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设施;增加的停车位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2016-06-02 09:26:00]

    许副局长:  

    三是鼓励非住宅用房改造成停车设施。  

     四是鼓励错时停车。行政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鼓励其他单位或个人专用停车设施实行错时停车,向社会开放。 [2016-06-02 09:28:00]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供地方式。

    [2016-06-02 09:29:00]

    许副局长: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用划拨方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采用划拨、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采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 [2016-06-02 09:31:00]

    主持人:   社会资本如何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呢? [2016-06-02 09:32:00]

     许副局长:  社会资本可采取PPP投资模式或全额投资模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2016-06-02 09:33:00]

    主持人:   那么该如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 [2016-06-02 09:34:00]

    许副局长:  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下限执行;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全额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符合现行政策的公共停车设施PPP项目公司,按规定享受我市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并优先上报争取中央资本投入等支持;我市人防异地建设费应优先用于加快建设以公共停车为平时使用功能的单建式人防工程,机械式停车设施免缴人防异地建设费。 [2016-06-02 09:37:00]

    主持人:   请问公共停车设施如何配建附属经营设施? [2016-06-02 09:37:00]

    许副局长:  单独选址新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允许在不改变土地批准方式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配建附属经营设施(规模)。附属经营设施主要用于汽车美容、快修、汽车租赁、金融等便民配套服务(业态)。公共停车设施内可设置方便群众的“公共智能自助提货柜”;符合广告设置规划和标准的,可按规定设置、发布商业广告;配套洗车场的,应符合市政污水排放要求并采用节水技术和设备,做到洗车水循环利用,减少排放(节水型城市要求)。 [2016-06-02 09:40:00]

     主持人:   如何结合停车设施配套建设电动汽车的相关设备? [2016-06-02 09:40:00]

    许副局长:  建设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公共停车设施用电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收费。鼓励既有停车场(位)安装充电设施。 [2016-06-02 09:42:00]

    主持人:   公共停车设施的停车收费是如何定价的呢? [2016-06-02 09:43:00]

    许副局长:  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厦府[201648号)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机场、火车站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等五种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遵循差别化原则,按区域分为一、二、三类等三个类别;除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2016-06-02 09:46:00]

    主持人:   社会主体利用内部资源投资建设停车设施项目该如何申报? [2016-06-02 09:47:00]

    许副局长:  社会主体利用内部资源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由所有权主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鼓励社会资本与土地所有人组成联合体合作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并办理相关基建手续。 [2016-06-02 09:49:00]

    主持人:   住宅小区利用小区内部合适的场地建设停车设施需要征得多少业主的同意? [2016-06-02 09:49:00]

    许副局长:  既有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利用小区内合适场地建设停车设施的,须征得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 [2016-06-02 09:51:00]

    主持人:   如何简化办理停车设施建设的手续呢? [2016-06-02 09:51:00]

    许副局长:  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两层的简易升降类、升降横移类的机械式停车设施,按照机械设备安装程序管理,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由使用者报质监部门申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2016-06-02 09:53:00]

    主持人:   我市对公共停车设施的经营有哪些要求? [2016-06-02 09:54:00]

    许副局长:  停车设施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停车设施性质、挪作他用、减少公共停车泊位数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所享受的一切优惠措施,并依法进行查处。 [2016-06-02 09:56:00]

    主持人:   我市公共停车设施智能化服务管理有何具体要求? [2016-06-02 09:57:00]

    许副局长:  公共停车设施和公共交通枢纽、公共建筑、公园绿地、旅游景点、居住区(开放30个以上车位供社会车辆停放)等配建停车设施,及享受政府奖励、补贴错时开放供社会车辆停放的专用停车位,停车信息实行联网管理,以实现停车信息动态更新,实时共享。在本市应用的停车设施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自动识别车辆信息,车辆通行控制、收费管理、费用结算、电子现金支付、在线支付、信息联网等功能;鼓励开发推广具有实时交通、公共停车泊位动态信息、收费等功能的手机APP软件,并通过手机进行停车信息实时查询和缴费,提高车位使用效率,加强停车诱导,方便市民出行。 [2016-06-02 10:01:00]

    主持人:   好的,谢谢许副局长的详细介绍。

    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2016-06-02 10:02:00]

    不解:  中山路的停车位十分紧张,像文化宫附近的公安局停车场就可以下班时间对市民开放,不然这公共资源不也十分浪费。 [2016-06-02 10:03:00]

    许副局长:  我市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实行错时停车,但必须是在满足安保条件和单位自用的前提下。 [2016-06-02 10:05:00]

    纪小姐:  我们单位有一块空地想建设停车场,要怎么申请? [2016-06-02 10:06:00]

    许副局长:  可由用地使用权人向所在区的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建设部门对申请人主体、用地红线、停车需求、初步建设方案等进行核实。 [2016-06-02 10:08:00]

    冯伟:  我们小区停车难,如要利用小区广场建设地下停车场,需要什么条件,要怎么申请呢? [2016-06-02 10:09:00]

    许副局长:  小区内停车设施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可以在满足交通、日照、消防、安全、环保等要求和不减少建筑区划内绿地率、符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条件的前提下,征得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后,可申请利用本小区广场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设施;增加的停车位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符合上述条件的,由业委会向所在区建设部门提出申请。 [2016-06-02 10:13:00]

    海啊:  我们村可以利用集体建设发展用地建设停车场吗? [2016-06-02 10:14:00]

    许副局长:  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2016-06-02 10:15:00]

    林小起:  机械式停车设施要不要走项目建设的基建程序? [2016-06-02 10:16:00]

    许副局长:  机械式停车设施主要有简易升降类、升降横移类、巷道堆垛、垂直升降、平面移动等几类。如果是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两层的简易升降类、升降横移类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可按照机械设备安装程序管理,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当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由使用者报质监部门申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其他类型的机械式停车设施必须走基建程序。 [2016-06-02 10:19:00]

    沈小姐:  我们公司想参与停车场建设,项目建成后停车收费是由政府定价的吗? [2016-06-02 10:20:00]

    许副局长:  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厦府[201648号)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机场、火车站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的码头、汽车站、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游客集散地、可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地段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配套建设的停车场;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施划的机动车停车位;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五种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除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2016-06-02 10:25:00]

     GALE:  对于企业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有何政策? [2016-06-02 10:26:00]

    许副局长:  如果企业内部停车场要向社会开放经营,其经营者必须是合法的商事主体;其经营的停车场必须向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停车信息必须与全市停车信息系统联网。开放的停车位达30个以上的,可向建设部门申请资金补助。 [2016-06-02 10:28:00]

    轻轻:  想问一下许副局长:小区公共停车位经常会出现开发商与业主权益争议,作为职能部门有什么好的解决途径? [2016-06-02 10:29:00]

    许副局长:  要具体看争议内容的性质,如果涉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可以向相应的职能部门反映。 [2016-06-02 10:30:00]

    主持人:   非常感谢许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2016-06-02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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