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停车设施建设投入,助推供给侧改革
一是制定停车收费调节资金使用办法。将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集中的停车收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公共交通及停车设施建设,2016年我市已新增35个停车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5876个。2017年,我市规划拟建8个停车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4024个;
二是转变停车设施投资主体性质。运用价格杠杆,鼓励停车设施投资主体由原来的财政投资为主,逐渐转变为四种投资建设模式:通过行政划拨用地给国有企业,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由政府投资、企业代建的,通过经营权拍卖,实现“公建民营”。通过土地公开出让,由社会主体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
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对未配建附属经营设施及未销售车位等公共停车设施,给予资金补助、财政贴息、提供金融服务等;
四是适当配建附属经营设施。单独选址新建的公共停车设施,允许在不改变土地批准方式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配建附属经营设施,通过多种经营手段,增加收入,弥补停车运营成本。